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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業單位: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近年來,一些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欺詐行為、以及抽逃資金、拖欠賬款、逃廢銀行債務、惡意偷稅漏稅、產品質量低劣等信用問題,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及至地區整體信用形象,成為制約地區經濟發展、制約市場交易、影響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可以說沒有信用,就沒有秩序,市場經濟就不能健康發展。為了給社會輸送急需的應用型信用人才,同時為了推廣《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國家專業人才認證中心將推廣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培訓班。學員依照既定的職業標準,經過規定的培訓,參加“信用管理師”鑒定、考試、考試合格者后可獲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
具體工作由北京中培教聯國際文化發展中心實施接待出示票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安排
2016年03月17日—20日(17日報到)湖北*武漢(報名截止日期:3月01日)
2016年05月19日—22日(19日報到)湖北*武漢(報名截止日期:3月31日)
2016年07月14日—17日(14日報到)湖北*武漢(報名截止日期:6月30日)
2016年09月15日—18日(15日報到)湖北*武漢(報名截止日期:8月31日)
2016年11月17日—20日(17日報到)湖北*武漢(報名截止日期:09月30日)
二、培訓鑒定內容、方式:
考試根據《信用管理師》的標準化全部課程,具體以教學大綱和考試大綱為準的標準化全部試題,參加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鑒定考試。信用管理師分為:理論知識考核、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考核。官方網址:www.ptju.com.cn
三、培訓鑒定收費標準:(含報名費、教材費、培訓費、鑒定費、綜合評審費、證書費);
高級信用管理師: 16800元∕人, 二級信用管理師:12800元/人,三級信用管理師:9800元/人;
四、證書頒發
培訓后參加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經考試,鑒定合格者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并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其可作為錄用、待遇、晉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鑒定對象:
1、企業中從事信用風險管理和征信技術工作的專業人員。
2、從事財務、銷售、采購、儲運、人力資源等相關工作的經濟類專業人員。
3、各類信用管理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
4、政府、社團、科研教育機構的經濟類從業相關人員。
5、其他從事或準備從事信用經濟管理工作的人員。
6、各地經委、金融辦(局)、銀監局、中小企業局、財政局等相關負責人;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典當公司、或擬發起單位、投資公司、民間借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風險管理人員等。
六、申報程序、所需資料
電子版:報名回執表(招生簡章最后一張)、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掃描件,學歷證書原件掃描件、2寸藍底近期證件照;快遞資料:國家職業資格申請表(2份)、2寸彩色照片二張(藍底),5000字論文電子文檔一份及紙質論文三份。
學員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將所需報名材料上報至招生辦公室;培訓費匯入指定帳戶(詳見報名表)并將匯款憑證及時是傳真至招生辦公室。否則,本期不予辦理申報、鑒定和認證。早報名者可以早領到培訓教材等資料,便于提前自學,利于通過鑒定考試。
七、申報條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若您年滿27周歲,其他申報條件不符合者請與招生老師聯系):
(1)取得本職業二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大專畢業工作12年以上、或本科畢業工作10年以上,或碩士畢業工作5年以上;
(3)從事相關工作19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