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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對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部門經理(經營部經理、計劃部經理、生產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企劃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市場部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等,其它管理科室負責人),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
申報條件:
助理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4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2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1年以上, 經本職業助理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工作5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碩士(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3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助理經營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高級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12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碩士(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6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經營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證書頒發:鑒定合格者可獲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相應等級(助理經營師、經營師、高級經營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